2025年延边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长春金标尺教育。
为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队伍建设质量,推动我州乡村医生队伍年龄结构、能力素质持续向好发展,促进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关于做好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卫联发〔2025〕24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延边州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全州2025年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公开招聘乡村医生16名。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详见《2025年延边州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告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1.2025届医学专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及2023年以后离校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包括吉林省“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医计划”培养人员。
2.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出现役时间距公告发布之日不满1年的。
3.参加“西部志愿岗”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察合格后2年内的。
4.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的人员,于2025年培训合格的。
5.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也可报考。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基本政治权利,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有意愿长期从事我州乡村医生工作。
2.学历及专业:临床医学(二级学科)、朝医学(二级学科)、中医学类(一级学科)、中西医结合类(一级学科)等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及以下(1984年7月24日至2007年7月24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出生日期以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5.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现役军人;
(4)曾因违法受到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6)被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符合本次报考条件的人员,由本人到报考岗位所属县(市)指定地点现场报名。
(二)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
1.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8月5日工作日9:00至16:00。
2.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
报考延吉市岗位:延吉市河南街759号延吉市人民政府 A103室,联系电话:0433-2360208;
报考图们市岗位:图们市口岸大街2527号b座5楼515室(图们市行政服务中心大楼),联系电话:0433-3858516;
报考敦化市岗位:敦化市卫生健康局基层卫生科616室(敦化市渤海街站北委0001001号渤海社区医院),联系电话:0433-6436879;
报考珲春市岗位:珲春市靖和街世代第一城政务服务中心23楼,联系电话:0433-7537234;
报考龙井市岗位:龙井市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302室(龙井市龙井街1555号),联系电话:0433-3259312;
报考和龙市岗位:和龙市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4楼403室(和龙市颖文街24号),联系电话:0433-4220581;
报考汪清县岗位:汪清县卫生健康局基层科(汪清县人民政府4楼416室),联系电话:0433-8819757;
报考安图县岗位:安图县卫生健康和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安图县明月镇西环北路15号县综合大楼),联系电话:0433-5823480。
拟参加招聘人员需填写《吉林省大学生乡村医生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报名承诺书》(附件3),携带本人身份证、普通高校毕业证或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彩色照片4张等材料现场报名。除上述统一要求材料外,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需携带退伍证,参加“西部志愿岗”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或符合其他有关政策规定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人员需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大学毕业后未参加工作直接接受规范化培训于2025年培训合格的需携带规培合格证,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需要提供未参保证明。
(三)报名要求
(1)全州范围内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逾期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只允许以毕业证对应的专业报考,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报考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学位条件。
(3)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4)报考人员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作为和报考人员联系或发送短信使用,必须是本人现用手机号,请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四)资格审查
报名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7月30日-8月5日工作日9:00至16:00。
由各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会同同级人社等相关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五)准考证发放
考生需在2025年8月12日9:00-16:00到各县(市)报名处领取。考试的时间、地点和要求以准考证为准,逾期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准考证作为参加笔试、面试及体检的必要凭证。
四、招聘考试
本次招考不设开考比例,根据资格审核通过人数确定考试方式。
(一)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不超过1:30(含1:30)的,则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准考证由各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
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二)招聘岗位计划数与资格审核通过人数超过1:30(不含1:30)的,则采取笔试加试的方式进行。
1.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科目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准考证由各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考生参加笔试时须携带《准考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同报名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进入考场,以上材料缺一不能参加考试。 每名考生需自备黑色碳素笔或中性笔、2B铅笔和橡皮。
(2)笔试成绩确定。笔试成绩不设及格分数线,分值为100分。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实际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在1:3比例范围内,有多人成绩相同的,一并进入面试)。笔试成绩为零的,不列入面试人选。笔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3)笔试加分政策。根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相关文件精神,对符合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经审核通过后,对符合加分条件的,在笔试初始成绩的基础上实行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荣立二等功的加9分,荣立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政策加分审核时间、地点及携带审核材料由各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未达到及格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时间、地点由各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通知,准考证由各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放。
如面试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优先);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需进行第二轮面试确定。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各县(市)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组织体检,体检工作由各县(市)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体检在各县(市)指定的医院统一组织进行,费用由考生自理。对首次体检异常人员根据体检项目的特点,只进行一次复检,体检结果均以复检结论为准,考生自行体检的结果不作为招聘体检结论依据。
体检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复审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考察过程中要重点了解考生对民族问题、民族工作的认识。
体检、考察有一项不合格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并在同一招聘岗位面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考察人选。递补后仍产生的空岗,采取县域内调剂方式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生在体检、考察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重要病史或违法违纪等情况导致体检、考察结果不实的,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
六、公示
体检、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yanbi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或结束后,无论何种原因取消聘用资格的,均不再进行递补。公示期间或结束后,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查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七、聘用管理
拟聘人员按程序备案后,由乡镇卫生院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通过合同约定最低服务期限,明确派至具体村卫生室服务。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村卫生室继续服务不低于6年(不含参加规范化培训时间),如出现违约情况,则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纳入事业编制的大学生乡村医生应当在入职后3年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如未能按期取得相应资格,则按规定解除聘用合同、终止人事关系。
八、注意事项
(一)考生在整个招聘过程中有不明之处,请及时与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联系。
(二)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三)各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招聘工作组织实施单位的工作人员,必须对应聘人员的个人信息给予严格保密;对公开招聘过程中应聘人员、招聘单位和相关招聘工作人员违纪违规的认定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及相关规定执行。
九、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hrss.yanbian.gov.cn/)为本次公告(含补充公告)的发布网站和工作网站,有关招聘事项及各种通知等信息,均通过工作网站进行发布,请考生注意查询。
政策咨询电话。
州卫生健康委电话:
0433—2838371(延边州卫生健康委基层妇幼处)
州人社部门电话:
0433—2879067(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事业处)
监督举报电话:
0433—2811044(延边州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本次考试各级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和考试机构,不指定考试复习资料,不举办、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招聘计划一经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后,未经延边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不得擅自变更。
此公告如有未尽事宜,请关注补充公告。
文章来源:http://hrss.yanbian.gov.cn/xxgk/tzgg/202507/t20250724_55023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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