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白山市事业单位招聘2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考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吉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加快推进“人才强市”战略,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进一步放活事业单位人才交流的意见(试行)》(吉人社联字〔2016〕45号)、《关于全面做好2022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2〕4号)、《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等五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非全日制研究生就业工作的通知》(教研厅函〔2019〕1号)等文件精神,公开招聘一批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工作人员28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2022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思想政治素质好、品行端正。
4.身体健康,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9月29日至2004年9月29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9月29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专业、执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详见《2022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1号)》(附件1)。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受理,采取网上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
(二)报名时间和邮箱。
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1日上午9:00至10月13日下午16:00,考生超过报名截止时间发送材料的,报名无效。报名电子邮箱和电话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报名人员须认真填写《2022年白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和急需紧缺人才(1号)报名登记表》(附件2),连同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学信网学历验证报告等有关材料一并通过扫描发送电子邮箱的方式报名。在职人员报考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报名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和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
(四)资格审查
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负责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要求或弄虚作假骗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五)开考比例
本公告各招聘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六)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第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
2.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考生须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相关资格。
4.考生考试有作弊行为的,取消考试资格;工作人员组织或参与考试作弊的,一经查实交有关部门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及时关注招聘相关网站、跟踪通知事宜。
四、招聘考试
根据《吉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八种类型”组织形式指导意见》,本次考试采取免笔试直接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在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由中共白山市委组织部和白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满分100分,及格线为60分。计算考生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和采取的面试方式待报名结束后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另行通知。
本公告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一个工作日面试人数最大值(一般为40人)时,视情况对报考该岗位考生进行笔试,按招聘岗位人数1:30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最终面试资格人选。该岗位取得面试资格的人选按规定程序参加最终面试,其笔试成绩不作为总成绩计算权重,考生成绩以最终面试成绩为准。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选。如考生考试总成绩相同的,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采取加试的方式确定人选。体检工作由组织、人社部门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并结合事业单位实际用人需求情况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