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和免笔试直接面试两种方式,由中共白山市江源区委组织部、白山市江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
(一)笔试
1.笔试日期:2021年6月19日。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详见附件。
3.笔试成绩满分100分,不设及格分数线。
4.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征兵工作的意见》(吉政发〔2016〕25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吉退役军人发〔2019〕30号),凡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且符合报考条件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享受笔试初始成绩加分政策。其中,一般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加5分,荣立三等功的加7分,二等功的加9分,一等功的加11分。多次立功的按立功最高等次加分,其余立功次数不累计加分。请考生在缴费完成后于5月29日11:30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入伍通知书、退伍证、立功受奖证书、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的扫描件以及《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信息表》(附件2)发送至jyqrlzyhshbzj@163.com进行审验,逾期未发送的或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审验部门为白山市江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白山市江源区征兵办、白山市江源区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局。经审验合格的另行在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5.曾在白山市江源区公办中小学工作,经白山市江源区教育局认定的代课教师,报考本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的,学历层次和专业不受招聘岗位限制,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要求相同的教师资格证书。截至招聘公告发布之日,按代课教龄每满1年加0.5分(不足1年按1年计算,最高加10分),计入折算前笔试成绩 。加分后笔试成绩超过100分的按100分计算。代课教师考生在缴费完成后于5月29日11:30前将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学历验证报告的扫描件、《吉林省中小代课教师审核表》以及《代课教师考生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1776172424@qq.com进行审验,逾期未发送的或超过截止时间发送的视为考生自愿放弃享受加分政策。审验部门为白山市江源区教育局。经审验合格的另行在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
6.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资格条件复审
1.依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与面试人选数1:3比例依次确定拟面试人选。拟面试人选数达不到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多人并列进入1:3比例的,一并确定为拟面试人选。复审合格的确定为面试人选。
2.拟面试人选的资格条件复审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负责。复审时,拟面试人选应按照报名和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提供与本人报考时填报信息相一致的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毕业证、学历学位证、执业(职业)资格证、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2021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必要时资格复审部门可以调阅考生档案。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提供上述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在职人员资格条件复审时,应一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
3.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因本人放弃或按考生所留联系方式联系不上取消面试资格的,以及资格条件复审期间和终止后查出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面试资格的,有笔试的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非以上原因取消面试资格以及虽然符合递补条件但是本人放弃递补超过3人以上的,不再递补。
4.拟面试人选资格条件复审的时间、地点另行在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愿放弃面试资格。
(三)面试
1.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面试灵活采用结构化面谈、说课、试讲、专业问答、情境模拟、实际操作等方式。具体面试时间、地点、方式、要求等,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100分。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
1.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的50%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
2.考试总成绩的及格线为60分。
3.计算总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五)成绩查询
考生的笔试成绩在报名网站发布,请考生及时查询,未及时查询的后果自负。拟聘用人员考试总成绩在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面试结束后,在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考生考试总成绩小数点后两位相同时,顺延到小数点后第4位。顺延小数点第4位后总成绩仍相同的,有符合国家和我省优先聘用规定(如在我省参军入伍并服役期满、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的优先聘用,没有符合优先聘用规定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聘用。
体检工作由白山市江源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考生体检合格的,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
考生体检、考察期间放弃的,取消其相应资格,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
经体检和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白山市江源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后,放弃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不再递补。因不符合报名、招聘岗位资格条件取消拟聘用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考试总成绩达到及格线以上的考生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反映有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
公示后,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要求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不符合聘用要求取消拟聘人选资格的岗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开始办理聘用手续后考生放弃应聘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放弃的岗位不再递补。
2021年毕业生办理聘用手续时,须提供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被聘用的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内。
八、政策待遇
根据《白山市引进“名校优生”实施意见》,白山市江源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5年服务期合同的,对应享受以下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