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长春理工大学招聘9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考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吉林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关于创新优化人事管理政策支持高等学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长春理工大学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公告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人员共9名,均采取事业编制聘用形式。具体招聘岗位及条件详见《2021年长春理工大学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教师及实验技术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7号)》(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 35周岁以下(1985年12月31日至2003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12月31日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招聘专业技术中级岗位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
6.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普通高校毕业生(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位证、毕业证)可以报考,且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条件要求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其专业技术资格需要符合招聘单位设置的专业技术岗位系列。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2.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3.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2023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2年毕业生;同时,全日制在读的非2022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4.现役军人;
5.“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6.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本次公告各岗位均采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报名。本公告每位考生限报一个岗位,多选或重复报名视为无效报名。
(二)报名时间
本公告报名起止时间为2022年3月28日9:00至2022年4月1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不在报名时间范围内的,视为无效报名(考生报名以邮箱收发显示时间为准)。
(三)报名要求
考生应在报名时间内,选择符合条件的一个招聘岗位,按要求将报名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为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不在报名时间范围内或未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均视为无效报名。
考生将报名所需材料电子版压缩到一个文件,报名邮件及文件名称格式为:“长春理工大学7号公告-N号(公告中岗位序号)岗位-考生姓名”,如:长春理工大学7号公告-4号岗位-张三。报名材料及要求如下:
1.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命名为:“1-1身份证(张三)”;
2.本、硕(博)毕业证、学位证及各层次相应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最长有效期)扫描件(PDF格式),文件按顺序分别命名为:“2-1本科毕业证(张三)、2-2本科学位证(张三)、2-3本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张三)、2-4硕士毕业证(张三)、2-5硕士学位证(张三)、2-6硕士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张三)、2-7博士毕业证(张三)……”;
3.在读2022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考生,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硕博连读者需提供硕博连读证明;相关材料文件命名方式按上述标准以“3-1+材料名称”的格式命名;
4.招聘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学习、工作经历证明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名为“4-1经历证明(张三)”;
5.《长春理工大学公开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word版本,不超过2页)详见附件2,文件名为:“5-1信息登记表(张三)”;
6.个人简历电子版(PDF格式,不超过2页),文件名为:“6-1个人简历(张三)”;
7.具有招聘资格条件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另附职称证扫描件(PDF格式),文件名:“7-1职称证(张三)”。
(四)资格审查
学校成立资格审查小组,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其中,专业条件主要依据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试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版)》《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二级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普通高等学校自设交叉学科名单(截至2019月5月31日)》等相关目录审核,目录未涵盖的专业,根据实际情况由有关方面共同研究确认。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中“统招”的范围为:纳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
资格审核结果由用人单位通知,考生应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保持畅通,因考生个人原因影响报考的,后果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