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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辽源东丰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招聘30人

2024-11-20  |  来源: 东丰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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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社厅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4〕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东丰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暨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东丰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30名,其中: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18名,详见《2024年东丰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1);公开招聘12名,详见《2024年东丰县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附件2)。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专项招聘普通高校毕业生范围(附件1岗位):2024年、2025年毕业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是指: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在国家和我省规定的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入伍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退出现役时间距公告发布之日不满1年的,与2024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政策。

6.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8年11月—2006年11月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11月以后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年龄计算时间点均以2024年11月为准(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7.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和岗位要求的学位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位资格条件,对学历学位有特殊要求的,从其要求。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工作经历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和附件2。

(三)其他资格条件

1.在职人员报考,应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或所在单位同意(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即到2024年11月累计工作时间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在资格复审时须提供劳动合同或社保缴费凭证。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4、2025年毕业生(2026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的考生不视为2024年、2025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4年、2025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2022年和2023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已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不能报考专项招聘岗位(附件1岗位)。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存在侥幸心理。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审档调档、工资核定、聘用)发现其已签订的合同或者办理聘(录)用的手续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依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招聘报名、资格审查、缴费确认、下载打印报名表和《准考证》均通过网络进行。

(一)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8:30分至2024年11月29日11:30分

2.请考生登录https://ybm1.qzpta.cn/cn_qzybm/#/guidePage?vhost=cn_dfws2024(以下简称报名网站),选择相应报考单位、岗位进行报名。考生网上填写完整信息后 ,上传近6个月内jpg格式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不大于100k)。

3.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本公告附件1、附件2岗位不可同时兼报)。考生错报漏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历、所学专业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二)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

1.报名资格审查及审查结果查询时间为2024年11月25日8:30分至2024年11月29日15:30分。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务必及时进行网上缴费,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2.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成立资格审查小组,负责对报考人员网上填报的信息及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报名考生须及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报名截止前可改报符合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审查通过的不能再改报。考生对资格审查结果存在异议的,可通过考生报名咨询电话及报名网站提起申诉。到审查和申诉截止时间,仍未改报或虽然改报但审查或申诉仍不合格或因时间原因不能完成审查或申诉的,均视为考生自动放弃报名资格或资格审查不合格,不再受理。

4.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需求等资格条件方面问题,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在网上报名资格审查过程中,资格审查员对考生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考生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关材料,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资格审查。

5.申诉结果查询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29日16:30分。

(三)笔试科目缴费及确认

1.缴费时间:2024年11月25日8:30分至2024年11月29日24:00时。

2.考生资格审查通过后,请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缴费,视为自动放弃报名。网上缴费后概不退费。网上缴费成功并打印报名表后,即为完成全部报名手续。

3.收费标准:笔试科目60元/人,其中:报名费25元/人、笔试考务费35元/人。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均不设开考比例。

(五)下载打印《准考证》

1.参加笔试人员请及时登陆报名网站,在要求的时间内用A4纸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2.笔试《准考证》下载打印时间为2024年12月3日8:30分至 12月7日9:00时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上的名称完全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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