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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通化县公安局招录辅警补充公告

2022-02-15  |  来源: 通化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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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吉林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管理办法》(试行)(吉公通字〔2021〕20号)文件规定,经通化县人民政府批准,并报吉林省公安厅核准备案,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30名(其中男性25名,女性5名)。在原有《通化县公安局招录辅警公告》(公告原文详见通化县人民政府2021年12月6日通知公告中内容)的基础上,结合通化县公安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宜补充公告如下:

一、招录人员性质

通化县公安局此次招聘的辅警,是指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为公安机关日常运转和警务活动提供辅助支持的非人民警察身份人员,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开展警务辅助工作。具体岗位由通化县公安局统一分配。

二、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21日—22日(共2天),每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逾期不予受理。

2、报名地点:通化县公安局一楼枪弹管理中心。

3、报名时须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初审。考生报名时必须全程佩带口罩并扫码测温,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最高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原件)、复员(退伍)证、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及先进个人等各类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以及本人银行征信证明和6个月以内本人二寸正面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上述所需复印材料,由通化县公安局备查,不再退还。对于因自身原因而影响报名及招录的,责任自负。

4、资格初审和面谈考察。资格审查在报名期间进行,并贯穿全过程。凡不符合身体条件及招录要求或面谈考察期间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资格初审员对报名信息真实性存在异议的,须由考生按要求提供送审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初审员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

三、招录方式

本次招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报名人员需在招录期间全程保持电话畅通。体能测试达标者需保持电话畅通等候笔试通知。笔试结束后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聘岗位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如达不到面试人员比例,按照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一)测试环节及要求

1、体能测试。(必须全程佩带口罩并扫码测温)

时间:2022年2月25日

地点:通化县公安局新楼十楼警体训练中心

项目: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测试项目为:俯卧撑(男)或仰卧起坐(女)、10米×4往返跑、立定跳远或跳绳(两项任选一项),需三项测试均达标。

考生自备运动衣物。因身体健康等个人原因不适宜剧烈运动或有隐形疾病的,需在测试前提出,不得参加体能测试,否则因参加体能测试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自负。

2、笔试。(必须全程佩带口罩并扫码测温)

时间:2022年3月2日

地点:结合报名及体能测试情况确定。

内容:试题范围包括国情、县情、时事政治、公安基本纪律规定及法律基本知识(含《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相关法律的简要知识)。题型以填空、选择、判断、简答、案例分析或公文写作。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为60分。

3、面试。(必须全程佩带口罩并扫码测温)

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及格分数线60分。计算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成绩核算

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即为总成绩。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总成绩相同,具有公告中优先聘用情形及面试成绩高的人员参加体检和考察。

(二)体检和考察

1、体检由通化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不合格的,择日进行一次复检。复检仍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生自行体检结果不作为招录体检结论依据,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2、对体检合格的,参照人民警察政审标准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现实表现、遵纪守法、银行征信等,以及是否存在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体检复检或考察不合格或弄虚作假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三)公示和聘用

1、经考察合格确定为拟招录人选的,在县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自动放弃的,取消拟招录人选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2、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招录条件的,取消其拟招录人选资格,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招录,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招录。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招录的,按程序办理相关招录手续。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办理正式招录手续。

3、如不服从组织分配者,取消招录资格。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管理及待遇

1、县公安局负责辅警队伍建设、日常管理等工作,并集中开展政治思想、保密知识、警示教育等方面的专题培训。

2、县公安局与辅警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每年一签,每人每月(含试用期)工资标准为2400元,单位予以缴纳相关保险。工资福利、社会保险、服装装备、教育培训等经费由财政部门全额保障。由通化县公安局配发统一制式服装。县公安局与辅警人员解除劳动关系后,工资待遇和各项保险也同时终止。

3、辅警人员需遵守《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等有关规定,对违反公安机关纪律要求的给予相应处分或者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予以开除或者不再续签劳动合同关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对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全面性负责。须时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电话不畅造成后果的,由报考人员负责。

2、考生在招录环节全程必须由考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参加。本次招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3、考生本人要全程服从管理,在各个招录环节,需确保本人及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在前14天内均无出入境、无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如有隐瞒,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疫情防控造成影响的,追究相关法律责任。主动接受扫码测温,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凡招录环节当天本人“吉祥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非绿码的,需当天提供48小时内通化县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证明,不能出具检测阴性证明的不能入场。

4、本补充公告由通化县公安局负责解释,原公告中内容与本公告内容表述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未尽事宜另行规定。

六、联系方式

人:李警官

联系电话:13604450127、0435-5264431

15844509988、0435-5264432

原标题:通化县公安局关于招录辅警人员的补充公告

原文链接:http://www.tonghuaxian.gov.cn/zwgk/tzgg/202202/t20220215_5879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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