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 高校毕业生)面试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长春金标尺教育。
根据《2025年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1号)》总体安排,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定于2025年5月15日至5月31日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含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专业能力测试、面试、体检等环节工作,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入面试人员名单
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安排
现场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日期为5月15日,从事特种车驾驶岗位(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工勤技能岗、延边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工勤技能岗3、白山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工勤技能岗5、通化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工勤技能岗4、长白山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工勤技能岗)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日期为5月19日,报到时间为7时30分,地点为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地址为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金鑫街1077号(参考路线详见附件2)。
(一)资格复审
届时请考生按照顺序备齐以下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参加现场资格复审。
1.本人身份证(2025年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供学生证,社会在职人员还需提供工作证)。
2.1寸彩色证件照。
3.笔试准考证。
4.毕业证。
5.学位证(大专学历和岗位要求不限学位的除外)。
6.户口簿。
7.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资格证书、劳动合同以及招聘岗位要求所需的相关证明等)。
8.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9.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普通高校2025年毕业生,还须携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登录“学信网”首页点击“学籍查询”获取)、就读学校(学院)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附件3)。
10.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国(境)外学习、生活、工作经历的情况说明(须本人手写签名)、公派学习说明材料(须选派单位出具)、国家移民管理局出入境记录查询结果;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
11.2023年和2024年毕业且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含自主招生和保送)的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须携带由本人承诺签字的《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附件4)。
考生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经审查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材料不全或者有关材料中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对于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通报所在工作单位或学校,并纳入诚信记录,依法依规依纪严肃处理。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各环节发现考生存在不得报考的情形或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机关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二)体能测评
提交现场资格复审材料后,将进行体能测评。体能测评按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项目为纵跳摸高、10米×4往返跑、长跑(男子1000米、女子800米)。
考生体能测评不合格或放弃参加体能测评,导致面试名额空缺时,组织同一招聘岗位未进入面试的考生,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递补,参加递补人数与面试名额空缺数比例为3:1。从事特种车驾驶岗位(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工勤技能岗、延边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工勤技能岗3、白山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工勤技能岗5、通化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工勤技能岗4、长白山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工勤技能岗)不组织体能测评递补。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或体能测评不合格,导致面试名额仍有空缺的,不再递补。
5月19日,组织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心理素质测评。报到时间为7时30分,地点为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体能测评均合格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体能测评有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评不合格,不再参加面试。
(三)心理素质测评
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不计入总分,作为择优确定拟聘人选的重要参考。
三、专业能力测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
部分管理岗位考生需进行专业能力测试,工勤技能岗位考生需进行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试形式为专业书面考试、口试、岗位技能测试。测试日期为5月15日、5月20日、5月21日、5月22日,具体安排见附件5。
计分方式为:考试形式为两项的,每项成绩占比50%。专业能力测试考试形式为单项的,单项成绩即为专业能力测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考试形式为单项的,单项成绩即为面试成绩。
专业能力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需达到60分及以上,未达到60分的,不再参加后续环节。
四、面试安排
(一)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现场面试方式、使用结构化面试题本。
(二)面试时间
面试日期为5月24日。参加面试的考生须于当日上午7时前携带有效期内身份证原件(或有效期内临时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报到。截至当日上午8时30分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
(三)面试地点
面试地点同资格复审。
(四)核算成绩
5月25日,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总成绩进行核算。总成绩采用四舍五入法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计算方式为:管理岗未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50%;设置专业能力测试的,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35%+专业能力测试成绩×15%。
工勤技能岗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政策性加分]×50%+面试成绩(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成绩)×50%。
免笔试直接参加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的(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警务保障中心工勤技能岗、延边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工勤技能岗3、白山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工勤技能岗5、通化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工勤技能岗4、长白山边境管理支队警务保障中心工勤技能岗),岗位技能测试成绩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情况,合格的考生可以参加下一环节,不合格的考生不再参加后续环节,该岗位考生的面试(口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在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下,对符合国家、吉林省和长春市有关优先聘用条件的要优先聘用(如在我省参军入伍服役期满并退出现役的自主就业退役大学生士兵考生在其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等);没有符合优先聘用条件的,按面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如分数仍然相同的情况下,进行下一轮面试加试。
考试总成绩由招聘单位适时点对点通知考生本人。
考生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达60分及以上,可进入下一环节;面试成绩或总成绩未达60分,不再参加后续环节。
五、体检
(一)体检人选的确定
根据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为1:1。
(二)体检安排
体检暂定于5月26日在长春市进行,具体安排将在面试结束后通知进入体检的考生,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合理安排个人行程,并携带本人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内抵达集合地点。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由考生承担。
遇有考生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将在递补选岗环节组织递补体检,递补体检仅组织一次。
对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聘用资格。
六、选岗
(一)选岗岗位及人选
选岗岗位详见附件6。选岗人选为选岗岗位体检合格的考生。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选岗日期为5月28日,请考生于当日7时30分报到,报到地点为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
(三)选岗规则
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逐人依次选岗。总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笔试、专业能力测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选岗,以上三项成绩均相同的,抽签决定选岗顺序。每名考生限选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须当场签字确认,不得更改。因考生选岗时放弃选岗,造成岗位空缺的,将在递补选岗环节组织递补。
七、递补选岗
(一)递补人选
考生体检不合格或选岗时放弃选岗,导致岗位空缺的,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成绩合格的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参加递补人数与岗位空缺人数比例为2:1。暂定于5月29日组织参加递补的考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方能确定为递补人选。
(二)报到时间及地点
递补选岗日期为5月31日,请考生于当日7时30分报到,报到地点为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轮训大队。
(三)递补选岗规则
递补选岗人选按照同一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逐人依次选岗。岗位空缺人数为1时,递补人选不再进行选岗,直接递补到空缺岗位。如递补选岗人选进行选岗时,岗位已被选择完毕,无空缺岗位,递补人选不再参加选岗及后续环节。递补选岗后仍有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八、考察
按照等额考察原则,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进行实地考察,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如考察阶段放弃拟聘人选资格,岗位不再进行递补,并将放弃考生纳入诚信记录。
九、其他注意事项
(一)考生应严格按照通知的时间到达考点封闭入闱。面试当天截至上午8时30分未进入候考室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视为自动放弃。
(二)面试阶段,面试考生应履行规定义务,遵守面试纪律要求,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自觉做到“六不准”:
1.不准报告、透漏本人的姓名及有可能影响面试结果公平公正的其他信息;
2.不准着行业制服或明显标饰服装及饰品(例如:耳环、耳钉、项链、手镯、手表、发卡、头花、胸针、领带等);
3.不准携带移动电话、智能手表(环)、蓝牙耳机、电子记事本、平板电脑、计算机、对讲机、无线设备等具有记忆、存储、通信功能的电子设备(无论是否使用);
4.不准未经允许擅离候考室,不准在候考期间大声喧哗、交头接耳、随意走动;
5.不准违反保密、回避规定;
6.不准有其他影响面试阶段公平公正的言行。
(三)候考考生需离开考点的,应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按放弃处理。面试阶段,考生应按照要求答题。考生本人面试成绩公布后,需在成绩单上签字确认。确认成绩后立即离开考点,不得在考点内逗留。
(四)面试工作结束后,将组织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体检。请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如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发生变化的,需及时主动与招聘单位联系,否则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请考生提前熟悉考点位置,合理规划出行线路,保证准时到达考试场所。
(六)请考生做好自我健康监测,考前避免不必要的外出,不前往人群密集场所,不参加聚集性活动;加强营养和合理休息,防止过度紧张和疲劳,以良好心态和身体素质参加考试。
面试阶段工作如有调整,将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发布公告,请考生予以密切关注。
附件:1.面试人员名单
2.地图指引
3.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名推荐表
4.2023年和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承诺书
5.专业能力测试及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安排
6.参加选岗岗位
吉林出入境边防检查总站
2025年5月9日
文章来源:http://ccrs.changchun.gov.cn/ywdt/tzgg/202505/t20250509_33991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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