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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70人

2023-12-08  |  来源: 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导读】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70人。更多招考资讯,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吉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满足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科学做好2023年度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函〔2023〕49号)以及《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的通知》(长府办规〔2022〕5号)等相关文件规定,经研究决定,长春市拟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条件

本次招聘共有3家事业单位,提供了16个岗位,计划招聘工作人员70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其条件详见《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其条件一览表(10号)》(附件)。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7年12月7日至2005年12月7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1982年12月7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3年12月7日(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招聘岗位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按招聘岗位要求确定。

6.具有国家承认的学历。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学历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须于报名前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二)岗位条件

1.符合岗位所要求的学历、专业、工作经验(经历)等相关条件(详见附件)。

2.招聘岗位所设的专业条件与其所设的学历条件相互匹配。

3.招聘岗位资格条件以及考试科目均由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设定,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负责审核、解释。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以及在职人员报考的,须征得定向、委培、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并提供《同意报考证明》。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须征得所在单位或用人权限部门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2024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3年毕业生;同时,普通高校在读的非2023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现役军人。

7.“三支一扶”、“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人员。

提醒考生注意:考生无论省内外,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的均不得报考,切勿虚假瞒报。此项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如公示、聘用、审档调档、工资核定)发现其已签订的服务协议或办理聘(录)用通知书且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服务期),均取消聘用资格。

8.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上述不得报考情形时间节点均以报名结束时间为准。

(五)回避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六)相关资格条件说明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验(经历)计算截止时间点为2023年12月份,即到2023年12月份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统招普通高校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验(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验(经历)。

三、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资格审查和下载打印《准考证》等工作均通过网络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

1.报名网址:http://zp.cpta.com.cn/tyzpwb?examid=dhdd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13日9:00至2023年12月15日14:30截止

具备资格条件的考生须登录报名网站按系统提示,填写注册信息,并按所学专业、岗位要求慎重选择相应报考单位、报考岗位。考生要仔细阅读《2023年长春市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网上报名须知》,并严格遵守各项承诺和要求。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事宜。

报名时,按照要求上传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的彩色电子图片(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介于100K—500K之间)。首次进入报名平台的考生需上传本人近期6个月内的正面免冠证件数码彩色照片(上传照片前,务必使用报名服务平台提供的照片处理工具进行处理,如因照片质量影响考试的,由考生本人负责)。2023年12月31日前毕业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在读考生,报名时须上传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在国(境)外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报考的,除须提供身份证(正反面)、毕业证、其他证明材料(包括资格证书、招聘岗位所需的相关证明等)的彩色电子图片外,还要上传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以及成绩单(研究证明)的中文翻译件原件〔须经正规翻译机构(公司)进行翻译,个人翻译无效〕的彩色电子图片,所有须上传的电子图片均为jpg格式,单个文件大小介于100K—500K之间。

提醒考生注意:除身份证、毕业证外的其他证明材料数量超过4个,在保证清晰度的前提下,可将相关材料拼图处理后再上传,拼图后单个文件大小介于100K—500K之间。

3.报名要求:

(1)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逾期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报名事宜。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者考试的视为无效。错报姓名、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等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考生所学专业、学历等要与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一致。考生报名时所填写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书上的准确名称完全一致,只允许以毕业证对应的专业报考,不得以学位证所列专业报考。报考所用专业对应的学历应不低于该岗位设置的学历条件。

(3)本次公开招聘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或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均取消聘用资格。网上报名属诚信报名,考生应对网上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经查实后,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并纳入诚信记录,问题严重的予以追究相关责任。

(4)为避免网络拥堵贻误报名时机,考生可选择在规定时段内错峰报名。

(5)报考人员报名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作为和报考人员联系或发送短信使用,必须是本人现用手机号,请考生必须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6)报名期间,将在长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适时公布相关岗位网上报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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