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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松原扶余市招聘高校毕业生18人

2022-01-29  |  来源: 扶余市人民政府

【导读】2022年松原扶余市招聘高校毕业生1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考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吉林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市征兵工作,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着力优化入伍士兵素质结构,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大学生征兵优待安置有关政策规定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面向扶余市户籍适龄青年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服役期间由编制部门保留编制,服役期满后无特殊情况者按相关文件要求办理落编、调配等手续。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公开招聘18名日制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具体招聘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报名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符合2022年应征入伍身体、政治考核条件;   

5.从扶余市应征报名服役的男性适龄青年;   

6.年龄在18周岁至24周岁(1998年1月1日—2004年12月31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   

(二)岗位条件   

1.户籍条件:具有扶余市户籍,落户时间截止到招聘公告发布之日;   

2.招聘对象:男性;   

3.学历条件: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含2022年毕业生);

4.政治条件:按照公安部、原总参谋部、原总政治部《征兵政治考核工作规定》(政保〔2014〕5号)文件执行;   

5.身体条件: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国征〔2015〕1号)文件执行。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需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服务期限已满或无服务期限的在编在岗人员报考,需征得有用人权限部门及所在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往年参加过义务兵征集并被批准二次入伍后的二次入伍人员,上次未服满兵役或服役期间受到党纪、政纪、军纪处分的;   

4.“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特岗教师”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5.未取得所在机关及事业单位主管部门同意的在编在岗人员;  

6.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7.按照法律规定不得入伍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三、招聘工作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征兵程序与招聘程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征兵报名  

时间:截止到2022年2月10日18时前  

具备资格条件的高校毕业生登录国防部“全国征兵网”(www.gfbzb.gov.cn)进行兵役登记和应征报名。

(二)征兵体检  

扶余市征兵办负责协调相关单位对网上报名通过的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体检合格后进行政治考核。  

(三)政治考核  

扶余市征兵办组织相关单位对体检合格的高校毕业生进行政审。  

(四)招聘考试报名  

具备资格条件考生,到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带编入伍招聘考试现场报名。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对考生资格条件进行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参加笔试。  

1.报名时间:2022年2月10日09:00—2月12日15:00  

2.报名地址:扶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4楼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3.报名时需提交材料:本人二代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教育部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报名登记表(附件2),所有证件均需原件及复印件1份,同底红色小二寸照片4张。本人签字的《2022年扶余市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带编入伍笔试考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书》1份(附件5),2022年毕业的应届生报考,学校准予毕业的,须携带《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收费标准:参照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公务员公开招录收费标准,收费标准为,通用知识60元/人。   

(五)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岗位不设开考比例。   

(六)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或考试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通报所在单位、学校,5年内不得报考全市及事业单位招聘考试。在资格审查过程中,审查员对报考人员报名信息真实性有异议的,可以要求报考人员提供相关资格证明材料,报考人员应及时提供,否则审查员有权不予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3.请考生务必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如因考生联系电话不畅通所造成的所有后果由考生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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