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通化市总工会招聘社会工作者20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考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吉林金标尺教育获取。
按照《吉林省总工会关于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的指导意见》(吉会办字〔2019〕59号)的要求,通化市总工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会社会工作者,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名额
岗位:工会社会工作者。
名额:20名。其中:集安市工会社会工作者5名,辉南县工会社会工作者2名,柳河县工会社会工作者3名,通化县工会社会工作者5名,东昌区工会社会工作者3名,二道江区工会社会工作者2名。
二、工作职责
本次招聘的工会社会工作者,不在各级工会核定编制之内。招聘岗位为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工会,城乡社区工会、区域(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专职从事工会工作。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政治过硬、素质优良,热爱工会工作;
(三)统招大专及以上学历,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81年11月30日以后出生,出生日期以本人身份证为准);
(四)招聘专业设置:各县(市)区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岗位需要设定专业;
(五)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六)在总成绩相同情况下,中共党员、具有社工师职业资格的优先录用;二者具备其一的,中共党员优先录用。
(七)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其它条件: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即到2021年11月30日累计工作时间达到24个月计为2年。(全日制在读期间不能视为工作经历进行累计计算)。其中,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实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
回避情形:应聘人员与各县(市)区招聘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报考与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报考:
1.本人存在违反政治纪律行为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被开除公职以及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2.外籍人员不得作为招聘对象。
3.违反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关于选人用人有关回避政策。
四、报名及资格审核
(一)组织报名
1.本次公开招聘报名工作。分别在各县(市)区总工会统一时间,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2.公告发布时间:2021年11月22日;报名时间:2021年11月29日-30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0--16:30。
3.现场报名地点:
集安市:集安市总工会职工服务中心(文化路398号)
辉南县:辉南县总工会二楼(辉南县朝阳镇爱民大街261号)
柳河县:柳河县总工会二楼(柳河镇盛兴路111号)
通化县:通化县总工会二楼(通化县快大茂镇同德路1666号)
东昌区:东昌区人民政府十一楼1119室(东昌区江畅路269号)
二道江区:二道江区总工会五楼(二道江区东通化大街851号)
联 系 人:报考岗位所在县(市、区)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
咨询电话:
集安市总工会:刘*海6228121
辉南县总工会:刘*良8298728
柳河县总工会:宋*恩7581887
通化县总工会:高*瑛5239660
东昌区总工会:黄 *6106076
二道江总工会:刘 *3399181
现场报名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同时还须提供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学信网上学历证明查询截图打印件,近期二寸彩色照片2张。
4.报名者应对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资格,并追究责任。
5.报名时,报名者所留联系电话必须准确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否则责任自负。
6.报名时,各县(市)区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告知考生审查结果查询时间(暂定为12月6日)。
(二)资格审查
1.依据规定的范围和条件,由县(市)区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资格条件的考生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准考证参加笔试。
2.每名考生只允许报考一个岗位,资格审查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它岗位。考生错报、漏报、瞒报姓名、年龄、身份证号、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学历、工作年限、回避等个人信息而影响资格审查的,责任自负。
(三)审查结果查询
1.审查结果查询方式:考生实时关注报考岗位所在地媒体或电话咨询。
2.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报通化市总工会社会工作者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开考比例
本次招聘各岗位笔试不设开考比例。
(五)注意事项
1.考生只能用第二代有效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对使用第一代身份证报名的视为无效。
2.考生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凡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或编造虚假信息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结果及聘用资格。
3.准考证制作及发放:准考证由各县(市)区总工会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作并暂定于2021年12月8日-9日发放。
4.准考证只能由考生本人领取,领取时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