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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通化市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条件

2021-11-17  |  来源: 通化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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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通化县事业单位专项招聘公告已发布,招聘134人,它的报考条件有哪些呢?岗位要求的条件又有些什么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11月15日—2003年11月15日期间出生)。获得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1980年11月15日以后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15日(以本人身份证出生日期为准)。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职业资格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27号)文件精神,受疫情影响,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资格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证书。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2.报考限通化县户籍岗位的考生,户籍须入户满6个月以上。即:2021年5月15日(含)前取得通化县户籍,且截至2021年11月15日(含)户籍未发生变更。原为通化县户籍,后因就读大学或入伍而将户口迁出,2021年毕业或退役暂未迁回通化县的人员允许报名。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2022年1月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2021年毕业生。同时,统招在读的非2021年毕业生不得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

5.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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