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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吉林省特岗教师招聘2700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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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我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工作,根据《吉林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特岗计划)要求,制定我省2023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招聘办法如下。

一、设岗计划和实施范围

实施国家计划的30个县(市、区),包括农安县、榆树市、延吉市、敦化市、珲春市、龙井市、和龙市、汪清县、安图县、梨树县、双辽市、伊通满族自治县、前郭县、扶余市、长岭县、洮北区、大安市、洮南市、通榆县、镇赉县、柳河县、辉南县、集安市、浑江区、江源区、临江市、抚松县、靖宇县、长白朝鲜族自治县、长白山管委会。

实施省级计划的16个县(市、区),包括公主岭市、九台区、双阳区、德惠市、舒兰市、蛟河市、桦甸市、磐石市、铁东区、宁江区、乾安县、通化县、东丰县、东辽县、龙山区、梅河口市。

29个县(市、区)实施学前教育,包括农安县、公主岭市、九台区、榆树市、德惠市、舒兰市、蛟河市、桦甸市、磐石市、延吉市、敦化市、龙井市、汪清县、宁江区、前郭县、扶余市、乾安县、洮北区、大安市、洮南市、通榆县、镇赉县、东丰县、东辽县、龙山区、浑江区、临江市、梅河口市、长白山管委会。

根据教育部工作要求,特岗计划与硕师计划结合进行,全省有21个设岗县(市、区)与符合申报2023年上岗的硕师计划应届本科毕业生签订协议并经教育部批准取得硕师资格,需占用182个特岗计划指标,不参加特岗教师考试。

二、招聘对象、条件和服务期限

(一)招聘对象

1.初中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小学阶段要求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师范类专业为主,可适当招聘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

2.吉林师范大学等省属师范院校的应届毕业生中,取得国家农村学校教育硕士师资培养计划资格的人选。

3.服务期未满的特岗教师不得报考2023年度特岗教师。资格审查阶段将进行信息比对,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

(二)招聘条件

报名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新时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热爱农村教育事业。

2.年龄条件。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3.学历条件。申报初中教师岗位,其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学历及其以上程度;申报小学(学前)教师岗位,学历要达到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类专业专科(含初中起点五年制初等教育专科)学历及其以上程度。申报中小学岗位人员所学专业要求与报考岗位学科对口或相近。

4.教师资格条件。一是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二是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以上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在2023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

5.普通话水平。必须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及其以上标准,申报语文学科岗位应达到二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少数民族教师达到三级甲等及其以上标准,并取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

6.身体条件。符合教师资格证认定的体检标准。

7.教育教学能力。具有从事教育教学工作必备的能力和素质,掌握和运用教育教学基本理论和技能,胜任招聘岗位教育教学工作的要求。

8.其他。无刑事犯罪记录和其他不得聘用的违法记录。

(三)服务期限

特岗教师服务期为3年,服务期内全部安排在乡镇及以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任教。根据当地教育教学需求可在所服务的县(市、区)乡镇及以下的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设岗学校(独立设置的公办幼儿园)之间交流。

三、招聘程序

特岗计划实行公开招聘,合同管理。招聘工作由省教育厅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共同负责,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择优”的原则,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需求。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使用计划,经当地机构编制部门审核同意后,报省教育厅汇总,通过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系统网站(https://tgcs.jlipedu.cn)、主流媒体面向社会公布各设岗县(市、区)招聘特岗计划教师的学科、数量及岗位要求。

2.报名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登录吉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招聘系统进行报名。市(州)教育局登录招聘信息系统后台进行资格审查。面试前,各市(州)需对笔试报名阶段未提供毕业证信息的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和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进行资格复查。报考人员签约前需提供原件进行复查,凡是弄虚作假或不符合招聘对象及条件的人员,在笔试、资格审查、面试、培训、聘用等任何环节中一经发现,一律取消资格,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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