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长春大学高级人才招聘84人(5号)。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考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吉林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关于全面建立和进一步完善全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意见的通知》(吉政办发〔2010〕16号)、吉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直事业单位人员招聘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吉人社字〔2009〕35号)和《关于全面做好2021年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吉人社发〔2021〕1号)精神,长春大学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级人才84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
招聘单位为长春大学。
二、招聘计划
本次教育厅所属事业单位长春大学拟招聘高级人才84名,具体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2021年长春大学公开招聘高级人才岗位及其资格条件一览表(5号公告)》。
三、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
3.遵守纪律、品行端正;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1980年8月13日至2003年8月13日期间出生)。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2022年7月31日前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不受年龄限制。
(二)岗位条件。
符合岗位所需要的学历、专业等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三)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2.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考试组织部门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
3. 被辞退未满五年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
4. 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2022年7月31日后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考生不视为应届毕业生);
5. 现役军人;
6.“三支一扶”、“大学生村官”等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及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等未达到现工作地、单位或岗位要求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7.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回避情形。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所有参与方以及可能影响公正的特定关系人需要回避的,参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进行,由我单位受理。
(二)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8月24日上午9:00至8月26日下午16:00。报名电子邮箱详见附件1。
(三)报名要求。
1.报名者须填写《2021年吉林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级人才报名表》(附件2,从网上下载填写),并发送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护照)、个人简历、近期同底(6个月内)正面1寸免冠照片、本硕博各阶段毕业证、本硕博各阶段学位证、资格证等岗位需求的材料扫描件各一份。其中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的,须提供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规定的材料外,还要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发送至电子邮箱,逾期不再受理(报名考生请将报名表及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照片存入一个文件夹,发送至指定邮箱。该文件夹及发送邮件的标题为“招聘岗位名称+考生姓名”模式,如:英语教师张三)。报名人员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查时送达相关证件原件。
3.报考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4.请考生确保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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